(央視財經《經濟信息聯播》)5月份以來,各地接連推出樓市新政,包括降低首付款比例、取消房貸利率下限、下調公積金貸款利率等。最近這段時間以來,深圳、大連等多地相繼發布了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這會對樓市帶來怎樣的影響?
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也被稱作“以購代建”。截至8月,全國已有超過60個城市出臺了地方政府或國企收購存量住宅用作保障房的政策。記者注意到,從各地政策來看,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戶型商品房成為“收儲”的主力軍。
比如深圳的收儲政策明確,征集時優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可實現封閉管理的樓棟項目,優先收購65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北海市則要求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大連市也將單套建筑面積70平方米以下作為收購重點;佛山市則明確要求,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以單套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王瑞民:從政府的角度來講,“以購代建”促進居民住房保障,實際上是一個務實高效舉措。
記者注意到,各地在“收儲”政策的實施過程中,國企收儲未售新房成為重要的一種模式。以大連為例,明確指定“大連市國有房屋經營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收購主體;昆明由市屬國企在部分行政區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蘇州則明確提出堅持“以需定購”,組織地方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王瑞民:由國企代政府收購一些存量房作為保障房,首先可以促進開發商資金的回籠,這樣它的流動性壓力就會顯著降低;對于政府來講,它能夠比較低成本、比較快速解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問題;存量的房子對于居民來講,也可以比較快速獲得保障。
來源:央視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