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杭州進一步優化調整房地產相關政策,即日起,新出讓住宅用地不再設置新建商品房限價要求,已出讓用地按原有合同約定執行。
根據杭州市城鄉建設管理高質量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9日發布的通知,杭州將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貸利率。對于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15%。
通知明確,杭州將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因地施策加大購房支持力度、加大房地產融資協調工作力度。如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職工家庭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130萬元;購買經認定為綠色低碳建筑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以舊換新”的,貸款額度可上浮20%;統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使用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可按首套房認定。